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确保实效,切实推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奠定良好基础,县创文办材料组依据《定边县创文办关于做好全县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收集整理的通知》(定创文办发〔2013〕2号),从2013年6月17日开始,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由创文办材料组9名工作人员,分3个组,采取“听、看、查、解”的方法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学校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创建部门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协同抓的良好局面。各学校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并在人力、财力、组织等方面全力保障,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二)健全宣传动员机制。各学校通过设专栏、办专题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事迹,努力动员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凝聚了共创文明的强大合力,形成了讲文明、树新风、知礼仪、扬正气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学校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推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并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等文件,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各学校加大对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了创建工作的资金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各学校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许多工作上的不足。
1、部分学校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领导不重视,干部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
2、举办活动的过程中不注重材料的收集整理,或是收集整理不齐全。
3、部分学校材料短缺,已有的材料中有的无落款,无公章,有的有落款,无公章;档案盒不规范,有的不分类,有的分类不正确。
4、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动员不到位。
5、与创文办缺少沟通,各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没有及时报送创文办。
三、检查评比结果
经过最终汇总评比,定边中学、第三小学、第一幼儿园、安边学区、冯地坑学区等5所学校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在全县内给予通报表扬。
同时,也有个别学校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不能很好的开展工作。其中第五中学、红柳沟小学和砖井中学各项工作未能完成,整体工作相对滞后,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今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相关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深化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上将继续对学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定边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